2012年9月5日 星期三

高雄或台灣堀江會章程 2 002 / 7 / 10

l)本同學會定名為「高雄堀江會」或「台灣堀江會」。
2) 本會會員包括前高雄市立第二尋常高等小學校、堀江尋常高等小學校及堀江國民學校(高雄市立鹽埕國小現址)畢業生和肆業生。

3)本會設會長一名、副會長二名(男、女各一)、事務幹事一名、財務幹事一名、年會幹事一名,共六人構成常任幹事會,每年於六月及十二月(開年會之前)分別由會長召開常任幹事會,以利會務之運作。
4)會長、副會長由全體會員互推選出,幹事則由會長聘請。
5)本會會長、副會長及幹事任期為二年,於舉行年會時上任。
6)本會於每年年底召開年會一次,由年會幹事負責籌備舉辦。
7)本會入會費訂為新台幣伍佰元,每年會費為新台幣伍佰元(固定支出包括文具、影印、郵資及按例每年畢業典禮前贈與母校之款項,往生校友之鮮花或香奠費等)。每年年會費用另收,並歡迎各會員隨時捐款。
8)會計年度為 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卅一日,財務幹事於每年年會作財務報告。
9)本章程之訂定及修改需經年會出席會員過半數之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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