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

102年「高雄三信-最愛哈瑪星」攝影比賽

一、 宗旨
為推廣哈瑪星在地人文、建築、山海、鐵道、漁渡等多樣風情,暨配合本社臨海分社外觀整新,鼓勵攝影愛好者參與,以結合哈瑪星各項風情為主軸及拍攝主題,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來捕捉不同角度的高雄哈瑪星之美,傳承本社融入社區文化精神。

二、 攝影主題以「最愛哈瑪星」為主題,舉凡南鼓山(哈瑪星及西子灣等附近區域)內各項自然景觀、人文風情、建築設施及歷史文物等。
三、 參賽資格
1社會組:愛好攝影社會人士。
2、大專院校組目前在學之大專院校各級學生。
3、未滿20歲者,需有監護人同意及簽名。
四、 比賽規格
1、彩色、黑白之正負片、數位照片均可,須附原稿底片或電子檔存為光碟片,及沖洗5x7(英吋)照片參賽。數位照片作品原檔寬度一律不得低於 2000pixel,解析度並不得低於 300 dpi
2、照片僅可做亮度、對比度、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,不得透過電腦數位功能將作品做以下的技術處理,如合成、添加、翻拍等。
3、每一報名表參賽作品一張,底片或儲存媒體(光碟)應貼妥於報名表背頁,報名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,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。
五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430日止。
六、收件方式
1郵寄以郵戳日期為主。逕寄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327號企劃室-高雄三信「最愛哈瑪星」攝影比賽小組收。洽詢電話:(0728711010800-012-347
2、親自送件親自送至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各分社。簽收處蓋本社簽收人章及日期章後,影印一份交參賽人收執。
七、評選辦法
1.評審評選期間10251日至102531日。
2.邀聘具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,於活動收件截止日起展開審核暨評選作業。
八、評分標準
1、主題內容(佔25%)參賽作品名稱及主題相關程度。
2、構圖技巧(佔25%):參賽作品構圖的表現及技巧。
3、攝影技巧(佔25%):參賽作品攝影技巧、光影、取景等。
4、創作理念(佔25%):參賽作品的創意描述程度。
九、得獎公佈日期:102630日前,於本社活動網站公佈獲選名單並寄出各獎項禮券、獎狀、獎品。
十、展覽日期1027月起於本社臨海分社(高雄市鼓山區延平街22號,電話07-5610141)展出得獎作品。
十一、獎勵辦法
1、 社會組
優選三名,禮券獎金貮萬元整,獎狀乙紙。
佳作五名,禮券獎金壹萬元整,獎狀乙紙。
入選禮品一份,獎狀乙紙。(名額依參加作品件數由本社另訂)
2、 大專院校組
優選三名,禮券獎金壹萬貮仟元整,獎狀乙紙。
佳作五名,禮券獎金陸仟元整,獎狀乙紙。
入選禮品一份,獎狀乙紙。(名額依參加作品件數由本社另訂)
十二、注意事項
1、 獲選者須繳交作品之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,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其獎位不另遞補。
2、 已交付原稿及光碟者,不得於公佈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。
3、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、抄襲、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,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資格,獎位不遞補。已領取獎項者,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。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4、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網路宣傳、發表、出版、佈置、展覽、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,不另給酬,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,自由使用複製品。
5、 參賽作品因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,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。
6、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(包括規格不符)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
7、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相關未盡事項,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訂之。
8、 比賽辦法及報名表請至本社網站下載www.kh3c.com.tw下載。
9、 倘得獎者所獲獎項獎金須扣繳稅金者,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課稅,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
102年「高雄三信-最愛哈瑪星」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著作權讓與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,本人同意將該作品(含原稿)之著作權讓與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並合法使用下列個人資料,謹此聲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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